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

葉老師寫給小小音樂家的第174封信-->【關於曲目的選擇】

  每次表演完尤其是中階跟高階,都會有家長來跟我說我能不能跟***一樣表演那種比較炫技跟技巧性高的曲目,或者是跟***一樣表演那種很高難度的歌曲,我大概都是這樣解釋的:

  曲目有分成兩種,一種是"平常上課曲目"&一種是"表演曲",平常上課的曲目,我會希望孩子的學習是多元化的,不受侷限的,更希望他們突破所謂他們原本習慣的風;但如果是選擇"表演曲",因為只有一首,而且是要對外呈現的
我會覺得,表演曲應該要是孩子"比較擅長的風格然後去加以琢磨"~。

  每個人適合的曲目不盡相同,跟個人的風格、手指、個性、還有能練習的時間、喜好都有關係,我就舉個實例:就像是林俊傑就是走抒情療傷系,當然他也可以搖滾也可以做所謂的突破風格,但是,真正能夠讓大家印象深刻以及給予最好評價的絕對還是療傷的歌曲;同理,如果硬要一個慢郎中的孩子彈一個手指咻咻咻的超快板,他在台上的表演,大家試想,台下的觀眾應該是要好好享受,還是擔心他手指跌一大跤呢?如果要孩子很勉強的去彈不符合自己個性和風格的曲目"上台表演",恐怕,孩子準備得很辛苦,而且也不太能夠表現出最佳的狀態,更遑論讓台下觀眾有什麼特別的印象了!

  所以,我有時候還是會奉勸想跟某某小朋友一樣表演那種風格的家長,做一點心理上的建設,也許這會和當初你設定的期望有所落差,可是,這必然得接受的,我覺得,倒是不需要急著定型孩子的曲目風格,但清楚的認識孩子的特質跟音樂style不是貶低或者小看及不敢(願)嘗試,而是在表演曲目上孩子能夠在那個他適合的曲子中,更上一層樓,琢磨的更仔細,就也因為每個孩子適合的東西不同,喜好不同,一樣米養百種人,我們的音樂會,才能夠很精采可期,聽覺的經驗也方能更豐沛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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